面積(平方呎)

每月租金

房間數目

工作枱





預繳租金

相等於第一期應付租金,通常包括租金、管理費發中央冷氣費、政府差餉及地租。

代理佣金

給代理公司有關提供房地產服務的服務費。

中央冷氣費

每月付給大廈管理公司有關提供大廈中央冷氣的費用。

面積定義

寫字樓面積以建築面積(G)、可用面積(L)、及實用面積(N)計算及表達。

建築面積(G)

建築面積是指大廈所有樓層的總面積,範圍包括量度建築物外牆以內的面積。面積所有樓層、樓梯、防煙門廊、升降機槽、洗手間、升降機大堂、立柱、及機房,但不包括升降機槽。

租用面積(L) (L)

租用面積是指大廈內可供租用的地方,包括洗手間、升降機大堂、立柱。但不包括樓梯、防煙門廊、升降機槽及機房。

實用面積(N)

實用面積是指單位內可獨自使用的內部面積,包括升降機大堂。但不包括洗手間、立柱、樓梯、防煙門廊、升降機槽及機房。

終止條款

終止條款是指在租賃合約期內,在某特別註明的情況及條件下,租戶或業主可提前終止租約。在香港,一般擁有一整幢大廈業權的業主都會在租約內加入因大廈銷售及重建的情況下可提前終止租約的條款。

無裝修

無裝修是指交樓時單位內部的裝修情況。無裝修的定義是單位內沒有提供任何設置包括假天花、燈盤及花灑頭等。一般持有一整幢大廈業權的業主提供無裝修的單位狀況給租客,同時亦要求租客於租約期滿時把單位還原至無裝修的狀態交還給業主。

裝修

可聘用大廈指明的工程承建商及自選工程承建商作單位內部裝修。

有效租金

有效租金是指扣除免租期後每月平均租金。

表面租金

表面租金是指沒有扣除免租期每月平均租金。

地租

香港政府一般以租契形式租出土地與業主 , 承租人( 業主)須向政府繳付地租 。地租是根據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而釐定,通常每季徵收一次。

自選工程承建商

租客可自行選擇裝修單位內部的工程承建商。

租約期

寫字樓固定租約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此期間內租金是固定的。

合約費用

合約費用是指由律師樓發出的法律文件,例如物業租賃合約及買賣合約。若業主和租客僱用同一間律師行,租約的合約費將平均分擔。另外,租客亦可自費徵詢其他律師行的意見。

管理費

每月付給大廈管理公司的費用,以保持大廈設施及保安的費用。

大廈指定工程承建商

大部分在香港較優質的大廈都有要求租戶於裝修單位時,若工程涉及大廈或單位內的電力供應、冷氣安裝及消防系統等,均需要僱用大廈指定工程承建商。

寫字樓狀況

業主通常提供無裝修或保留前租客留下的裝修。

續租權

租約期內加入續租權可讓租客於租約期滿後有優先續租的權力。通常是以到期時的市場租金或一早商議好的租金續租兩年或三年。

租金

租金通常是每月繳付的。除非特別註明,此網頁上的租金資料是淨租金,即不包括管理費、冷氣費、政府差餉及地租。

免租期

免租期是業主給予租客於租約的某段時間免除繳付租金。除特別註明外,在這段期間租客需繳付單位有關的冷氣管理費、政府差餉及地租、及其他費用。

單位裝修還完

若租約內有此條款,租客需於完約時或租約終止時,自費把單位內的裝修拆除還完至無裝修狀態(或按租約要求的還完狀態)交還給業主。

租金評估

一些佔用較大面積的租客會要求租約年期為6年或以上。同時會要求加入租金評估此條款,每三年租客可按照市場租金評估租約租金。

按金

簽訂租約時,業主向租客收取租約按金。業主會無利息地保存按金及於租約期滿時或租約終止時退回給租客(按租約內容)。
大部分業主要求按金包括三個月的租金、冷氣管理費、及政府差餉。但有部分業主按租客的情況收取相等於六個月的租金、冷氣管理費、及政府差餉的按金。原因是租客可能是新成立公司、外國成立的公司、或公司成立資本未達業主要求等。

服務費

服務費包括管理費及冷氣費(指提供中央冷氣系統的大廈)。
服務費是管理公司收取以營運大廈管理服務及維持中央冷氣開放的運作。服務費會定期評估及調整。

印花稅

香港人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稅務局將收取物業的租務印花稅及物業買賣印花稅。
業主及租客、買賣雙方、有機會平均分擔印花稅或視乎雙方商議情況安排繳付有關費用。